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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这天晚上, 许碧跟沈云殊几乎是一夜没睡。
兴奋的。
不只是沈云殊,许碧也是到这时候, 才发现自己其实也是很盼望有个孩子的。毕竟即使不考虑这个时代普通生娃的年龄,单从她上一世而论,三十岁,也是生育的大好年纪了。但她谈过两次恋爱都无疾而终——不, 那可能都不能算是恋爱,更应该说是相亲——连结婚的想法都没有, 就更别说生育了。
那会儿, 许碧以为自己是可以独身一生的。事实上在她的时代,那也没什么难的, 无论是丈夫还是孩子,都不是必需品, 没有这些,一个女人也可以自己过得很好。
现在, 即使到了这个时空,许碧也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但很幸运地, 她遇到了一个值得托付的人, 所以, 她想跟他白头到老, 愿意、并且期盼着给他生儿育女,子孙成群。
“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沈云殊的手一直放在许碧小腹上,好像这就能摸到孩子似的, 第十次重复了这个问题。
“都好啊。”许碧也不厌其烦地第十次回答,“儿子当然好,女儿难道就不好了?女儿贴心,若是下头有了弟弟妹妹,做姐姐的还能帮着照顾呢。若是臭小子,可就指望不上了。”
沈云殊笑起来:“哪能管咱们儿子叫臭小子。”儿子才不臭呢,当然,女儿肯定是香香的软软的——哎哟,生儿生女都好,只要生下来就行啊!再说,有头胎就有二胎,可以一直生嘛……
“至少也生他个五男二女!”沈云殊很是豪气地放言。
“什么!”许碧惊了,“你以为是下小猪崽吗!”
沈云殊哈哈大笑,摸着许碧细细的腰:“看起来也没有这么瘦的猪啊……”
许碧狠掐了他两下,掐得自己手疼,翻身向里:“老实点!睡觉!”
但实际上睡不着。许碧自己这会儿都觉得像喝了杯浓咖啡似的,满脑子都是兴奋劲儿,毫无睡意。不得已,她只好再翻回来跟沈云殊说话:“那孩子找着了没?送到衙门去的那两个是人贩子没错吧?”
沈云殊过热的头脑到这会儿才想起来这件事:“哎哟,本来回来就是想跟你说这事的,这次你可立了大功!真是巧极了,那两个拐子就是拐走吏部侍郎家嫡孙的那伙人!”
这件事的详情,其实许碧是两天之后才知道的,因为衙门里狠狠审了那伙人贩子,才审出一个惊人的内幕来——这些人不是人贩子,更不是自己看中了吏部侍郎的嫡孙才下手的,而是侍郎府里有人找他们来劫人的!
这事儿,是吏部左侍郎方家的一个大丑闻!
方左侍郎的儿子有一妻一妾,妻子是家里给他定的亲事,这妾却是他舅家表妹,青梅竹马,自己私下定情的。具体怎么回事,其实不用打听也能想明白,无非就是家里定的亲事虽不能无故退去,但最后还是把表妹弄进来做妾了,然后还甚是得宠。
这位方大奶奶命也不大好,进门三年无所出,于是方大郎以此为由,就让表妹生了子,而且一生就是三个,而方大奶奶那里却还是一无所出。
人的心就是这么被养大的,更何况那位表妹本来就对自己只能做妾有些不甘心,这会儿更是卯足了劲儿,打算让自己三个儿子将来就继承方家家业了。
这主意打了整整十年,谁知道方大奶奶突然间福星照命,她有孕了,还顺利生下一个男孩儿!
别看年纪小,这可是嫡长子,正经的继承人!前头表妹生的仨儿子,顿时都要靠边站了。就算方左侍郎家里不是勋贵,没什么爵位可继承,按如今的规矩,嫡子也能继承八成产业,那三个庶子只能分两成了。
如此大的落差,表妹如同从天上掉到地下,如何甘心?于是,就对这嫡子下了黑手。
京城里的人贩子是不敢动左侍郎这样的大人家的子弟的,于是这表妹就托自己娘家哥哥,从西北那边找了一群马匪来劫人。
马匪不是人贩子,更不在京城这里讨生活,当然什么人都敢劫,只要给钱就行了。到时候他们拿了钱,把人带着往西北一跑,谁能找得着?至于那个孩子,半路上随便杀了往哪里一扔喂狼就行了呗。
本来这桩案子,如果就这么下去,不管是五城兵马司还是顺天府衙门,就算京卫都上,也破不了。因为方家出的是内贼,所谓的被人贩子拐了都是瞎扯,就算把整个京城所有的人贩子都抓起来,也不可能找到人。
但偏偏的,这几个马匪不改盗匪本性,劫了方家的孩子之后,又贪得无厌想顺手牵羊一下。反正他们那天统一都穿着青衣号服,都打扮成了大户人家的下人模样,有两个人劫到了方家的小公子,剩下的七八个人还空着手,如何甘心呢?
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赶,偷一个孩子是偷,偷两个也是偷,那就偷呗。富贵人家的孩子别的不说,身上戴的好东西是极多的。
许碧碰到的那两个马匪,就是这么忍不住偷了一个孩子。那孩子是京城一家大富商之子,出来看个花灯,脖子上戴着镶美玉的金项圈儿,手腕脚腕上是镶宝石的金镯子,帽子上镶了一串明珠,连小辫儿上都有金银坠脚,你说这样出去,不是明摆着招贼惦记么?结果就真被偷了。
当然,这俩贼一边往外走,一边已经把孩子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撸下来了,原本想着把孩子随便往哪个角落里一扔就行,没想到还没来得及扔呢,就撞上了许碧。
这些马匪哪有个讲究卫生的,何况大冬天,本来洗澡也不大方便。这些人从西北过来,也没打算在京城久留,所以进城之后套上衣裳也就够了——哦,这衣裳也是方家那位表妹着人提供的。
可是衣裳一套上,里头的脏衣是遮住了,身上那股味儿却没遮住。
也活该他们倒霉,要是平常,许碧可能还没那么好嗅觉,谁知她这一有孕,对马匪身上那股子混合着汗臭、马味儿和油腻的复杂味道十分敏感,那马匪才打她身边一挤过去,她就吐了。后头的事,那就不用再说了……
老实说就连许碧自己,都觉得这事儿跟编故事似的。这两个马匪落网,那边还没来得及出城的同党也被抓了,不但找回了方侍郎的孙子,还一并又救回了两个孩子,皆是非富即贵。
那大富商,特地备了厚礼,往沈、梅、许三家来道谢。他家三代单传,成亲六年才得一个宝贝儿子,眼珠子似地养到五岁,若是有个三长两短,真是哭都没处哭去。
沈家这样的门第,一般商人还没什么资格登门呢。不过这位富商不大一样,他有个族兄,如今正做着大理寺少卿,是亲自拿了自己的帖子,带这位族弟登门道谢的。
虽说这事儿是许碧发现了那马匪的破绽,但她如今要养胎,是不见人的,来道谢的人自是前头沈云殊接待,不过备给她的礼却是一分不少,都送到了后宅来。
商为四民之末,但若论富,却绝不逊色。三代单传的儿子得救,这富商家里自是感激不尽,哪里还会吝惜钱财呢?
“这珠子颜色可太稀罕了!”知晴看着匣子里一十二颗玫瑰色的珍珠,大为惊讶,“还有这样颜色的?”
这富商送来整整四匣子珠宝首饰,那红蓝宝石和象牙都还算是常见的,只这般颜色的珍珠着实少见,反正知晴是没见过的。
“这应该是深海珠。”许碧也觉得稀罕。这十二颗珍珠大小虽然不一,却都是卵圆或水滴形,尤其颜色基本一致,完全可以镶成一整套头面,正适合年轻少妇佩戴。
九炼笑嘻嘻地道:“大奶奶真是见多识广,这个说是从南洋那边的一种海螺里取出来的,据说这种海螺生在深海,极其难得的。这陆商人家里数代都在那边做珠宝生意,就这十二颗珠子,也是慢慢攒起来的呢。”
“南洋?”许碧目光一闪,“这么说,他家里就是跑海贸的了?”
“是。”九炼压低声音,“大爷跟大奶奶又想到一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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