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武功的小王爷,抱着了头,躲在地窖里瑟瑟发抖。
……
“东家,前面便是眉县。”
风雪中,五六十骑人停了马,冷冷立在林子边上。
“官军呢。”
“磨蹭得很,行军至少五六日了,离着还有二三十里。”
徐牧皱住眉头。这一轮,他也不指望那些营兵。
但眼下的光景,他们这些人,要如何混入眉县里。七千人盘踞着,每人一口唾液,都足够把他们淹死了。
“主公,入城的法子,实则很简单。”贾周露出淡淡笑容,“这些溃逃的义军,骨子里一定会认为,兵员是多多益善的。只需换一身褴褛的衣服,再献上二匹马,作为投靠的献礼,则必然能入城。”
“文龙先生,此言大善。”
“卫丰,跑远一些,寻十几件破衣回来。”
约莫有半个时辰,卫丰才带了二三人,重新跑回来,果真带回了十几件褴褛的麻袍。
只是麻袍上,分明还有血迹。
“卫丰,怎的有血?”
“遇着有剪道的老匪杀人,我便动刀了,花银子买了几件,又从尸体上扒了几件。东家放心,尸体都埋了。”
徐牧并无膈应,第一个换了麻袍,不忘把暖袍留在马背上。
等十几人都换完,徐牧才松了一口气,选了二匹老弱些的马,准备走去眉县。
“陈先生,你性子谨慎,留在此处见机行事。”
陈家桥点点头。
“卫丰,你也带着剩下的人,留在附近等我。”
“东家若出了事情,我有何颜面见夫人……”
“老子从边关杀过来,哪一回不是刀山火海,死不得。”
卫丰犹豫了会,起手拜别。
“去入城。”
徐牧原本不想让贾周跟着,毕竟一身老伤的,奈何贾周执意要去,只得无奈应承。
司虎,贾周,另有十余个青龙营的好汉,都穿着褴褛不堪的麻袍,牵了二匹老马,小心地跟在徐牧身后,匆匆走向眉县。
不出徐牧所料,离着城门还有半里,在外巡哨的几个散兵游勇,战战兢兢地看了眼四周,才把徐牧十几人来拿下。
“献马?”
“我等活不得了,想入大平国,争口热饭。这二匹马,便是截杀富贵狗的!只可惜护卫太多,恨不能多取几匹,献给大王。”
“好,既是反纪的好汉,请快快入城!”
土把子的散兵游勇,能有什么坏心思。只听了徐牧一番话,立即脸色大喜,连上头都没报,便匆匆让开了路。
沿途往前,徐牧转了头,和身边的贾周相觑一眼,各自从对方的眼色中,都看出了一丝复杂。
若是一位枭雄把持眉县,这等时候,便会立即闭城,动员城中百姓守护城关之后,再想着办法,退出营军清剿的范围。
城门口的两队义军,收了马匹,更是眉开眼笑,取了半匹红绸,让徐牧十几人,撕了扎在右臂上,权当成义军标志。
“所以,我才说,这次的火烧不起来。”走在街路上,贾周语气沉沉。
徐牧沉默不语,古往今来,诸如陈胜吴广的起义,几乎没有成功。大多是,成了压垮王朝的最后一根稻草。
“主公,时间太急,半个时辰走不出城,等官军来围之后,我等很有可能,也要被困在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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