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狼牙(2 / 2)

去天外 我想我是海带 1197 字 6个月前

原来是个顶盘子卖艺的。

这种场面,对信天游而言只能算小儿科。

可瞧见一群穿着古代服装的人大喊“加油”,总感觉怪怪的,仿佛置身于拙劣的拍摄现场。扭头见书铺掌柜正津津有味看热闹,便问道:

“先生,请问‘加油’是什么意思?”

被少年郎尊称为“先生”,掌柜的很受用。用手郑重地捋了捋胡须,感觉自家一肚皮学问也该晒晒了。

“哥子,加油加油,咱们得先弄明白‘油’字啥意思。像炒菜用的油,点灯用的油,润滑车轴的油……等等,现在多半用豆子榨,最初全从肉里面熬出来。凝成一团时,有角的叫膏,没角的叫脂。比方说,牛膏,蛇脂。把它们加热成水一样流动,就统统叫作油。

“菜炒一半没油了,会糊。灯点一半没油了,会熄。马车赶一半没油了,轴承干磨,会断。所以‘加油’的意思,就是千万别掉链子,‘使把劲’,‘努力’……”

靠,这样解释也可以?居然还他妈的显得特别有学问,严丝合缝!

信天游目瞪口呆。

师父说得对,存在即是合理。一旦追根溯源,便会陷入荒谬。

午时,即上午十一点钟整,官府的祭祀庆典将要开始。

信天游跟随熙熙攘攘的人流往北走去,准备与董淑敏马翠花会和。

街对面,三名女子逆流而行。领头的姑娘身材娇小,帷帽轻纱被风吹开了一条缝,甜美面容一闪而逝。

信天游站住了。

那个女孩子他认识,正是七岁时一起玩耍过的阿莎,番人部落的公主。

栖云郡对她而言,不异于龙潭虎穴,跑来干嘛?

千里云山,原来生活着十万生番,分为前番部与后番部。

经过镇南军长达十六年的血腥征伐,六万多人的前番部落只剩下五千多人,苟延残喘。

后番部落蜷缩在云山后半段,紧邻瘴气弥漫的南蛮森林,基本上没有承受什么攻击,还剩下三万人。

番人输多赢少,唯一的一次举族出山,失去了地利优势,差点被镇南军全歼,青壮死绝。

信使为了培养少年的铁石心肠,从小就带着他观摩血淋淋的战场。

曾严厉警告,不许介入镇南军同生番的厮杀。如果不小心暴露了,必须杀光现场人,不留下一个活口。

信天游懂。

十五年前,镇南军突然征讨生番,极可能是为了搜寻羊肠谷失踪的婴儿。后来,则以掳人抢财为主,叫“打草谷”。

番人对吃穿住不讲究,偏偏喜欢金银首饰与器皿,几千年的积淀不是一个小数目。番女灵秀,在奴隶市场上属于抢手货。

信使心肠硬,看两拨人厮杀就像看蚂蚁打架。但信天游总觉得自己亏欠了生番,害他们陷入灭顶之灾。

于是,六年前他终于出手。

当时是灭族之战。

番人残存的青壮顶在前方,老人妇女夹中间,孩童率先撤退。然而,镇南军的一支千人队提前绕了一个大圈子埋伏于退路上,前后夹击。

信天游放出了獠牙初成的小花。

不到一小时,绝大部分军士被小花干掉了,小部分被增援的番兵干掉。剩下的漏网之鱼,被信天游消灭了。

后来又零零星星出手了若干次,没有放走一个活口,也没有让任何一个番人见到自己。

信使对此保持沉默。

经此一役,镇南军再也没有开展过大规模攻击,小规模的“打草谷”还是照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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