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姓郎的那个神医(上)(1 / 2)

一世剑仙 棠鸿羽 1970 字 6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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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巷子口的石头上,李梦舟和孟青并排坐着。

有路过的行人很奇怪的看着他们,虽然孟青穿着夜行衣,但正常情况下,百姓显然也不会想太多,只要不是蒙着脸,拿着刀的,穿一身黑的人多了去了,也不可能联想到其他地方去。

况且夜行衣和正常的黑色衣服还是有区别的,正如李梦舟也是穿着一身黑,但布料皆属上乘,也有花纹,而夜行衣是真的一身黑,布料也是很普通的,谁会穿着那种看起来就很贵的夜行衣?

有那银子,也不会夜行了。

就算是因其他缘故要夜行的,并不缺银子,可只要不是经常做,也没必要专意制作一件很上乘的夜行衣,除非是有着特殊癖好。

所以之前孟青的担忧,完全是多余的。

换个思路来想,布料粗糙的同色衣服,在富贵人家里的小厮不都是那样的穿着?

若非自己心里有鬼,其实真的没有人会去在意。

唯一可能出现状况的也就是富贵人家的奴仆也不会穿着一身黑,多数是青衣或是灰衣,孟青的装扮也只是会引得百姓投去奇怪的眼神罢了。

萧知南背靠着墙壁,她虽然不是很理解李梦舟为何要跟孟青说话,但是听闻着孟青的过往,她倒也是渐渐入了神。

孟青虽不像关慕云那般在上庐有着极高的人气,被誉为上庐第一才子,但孟青在锦州城也的确是曾经有名的才子,至少是很有希望考入梨花书院的。

就算孟青没有修行资质,他也能够依靠才华进入书院,被培养成为姜国的栋梁之才,梨花书院终究是一座书院,里面除了修行者外,最多的便是读书人了。

而孟青之所以错过了考书院和朝试的时间,是因为当时母亲病重,他全身心的照顾母亲,但最终母亲还是撒手人寰,只能说是孟青的时运不济。

梨花书院和朝试皆是三年一次,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孟青也只需要再多等三年,考书院或入朝试,终归还有机会,长远来看,孟青的未来也是无可限量的。

但孟青终究是错过了去年的考试,有人借此嘲讽他,也不可避免,在那一天没有到来之前,孟青都只能习惯这样的事情。

有人嘲讽,自然也有人欣赏,除了阚杳兮外,主簿无疑便是最欣赏孟青的人,管理文书的职务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的,主簿的地位在官府里也很高,虽然给孟青的俸禄没有多少,但是足够养活他,而且省着花,还能有点剩余。

在孟青最困难的时刻,主簿对孟青的帮助,显而易见是排在第一的。

阚杳兮是孟青的精神支柱,而主簿便是他生活上的支柱,让他不至于饿死。

读书人在姜国的地位是高于寻常人的,但也要具备一定的才华,不是因为你是读书人,就对你高看一等,主要还是看你肚子里有多少墨水。

孟青之所以沦落到拦路劫财的地步,归根结底还是凝脂膏惹的祸。

而问题也出在阚杳兮的身上。

“郎神医的凝脂膏确实堪称神药,居然能够让人焕发青春,不仅仅是消除皱纹,美肤祛痘那么简单,是真的变年轻,而且变得更美。”

“杳兮自从用完一瓶凝脂膏之后,短短几日,她的皮肤就出现了一些问题,变得很暗沉,而且也生出了一些雀斑,那几日,她的精神都变得有些萎靡,我能够明显看得出来,她变得有些不太正常,而只有继续使用凝脂膏才能解决这种问题,杳兮终究还是瞒着我买了第二瓶。”

说到这里,孟青似是

有些不敢相信的继续说道:“但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因为没有银子买凝脂膏,杳兮居然瞒着她的父母,偷出房契,把祖宅给卖了!”

事实上,得到银子的阚杳兮直接买了两瓶凝脂膏,因为祖宅面积不大,位置也不算很好,其实并不值多少银子,但居然仅仅只够买两瓶凝脂膏,也是很匪夷所思的事情。

若是省着点涂抹凝脂膏,两瓶的量也足够用小半个月,甚至大半个月的了,但是阚杳兮在短短几日里便用完了。

从而祖宅被偷偷卖出去的事情也瞒不住,因为有人直接登门,要把阚杳兮的父母都赶出去,这件事情也闹到了官府,孟青也是因此才得知这件事情。

他有去找过阚杳兮,但是出现在他面前的人,居然让他有些认不出来,阚杳兮的相貌不仅有了很大的变化,就连气质都变了,对凝脂膏的疯狂程度,让得孟青感到不可思议。

他劝阻阚杳兮,甚至也想办法要帮她把祖宅重新买回来,虽然他根本没有那么多银子,但是想着也只能去找主簿借,可阚杳兮竟然把他借来的银子,又买了凝脂膏。

孟青这个时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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