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凯德表示执行不是问题,只要东印度公司承认澳洲人对发生在琼州的商务活动有司法管辖权,一旦临高的海事-商事法院做出判决,一定会执行到位。
荷兰东印度公司允许澳洲人的船只在同等条件下航行于东印度群岛和台湾海域,澳洲人的船只有权随时进入巴达维亚和大员贸易,澳洲人还可以在当地同样建立商馆,派驻领事人员。同时,保证澳洲人的船只在任何时候安全的,不受骚扰的进入万丹。凡是临高给予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特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同时给予临高。
最后:双方同意在巴达维亚和临高各自派驻领事保护己方的商业利益。
当然,按照临高的状况来说,短期内是不可能有很多船只去巴达维亚的――目前临高的问题是运力不足,但是通过这个步骤,可以逐步吸引那些愿意前往巴达维亚的大明商人归于临高的旗帜下。从历史上来看,巴达维亚是华人海商经常前往贸易的南洋地点。而郑家和刘香对此航线基本不直接涉足。司凯德准备先从他们手中挤占这条航线的控制权,进而收取通行保护费。毕竟临高政权已经有了起码的海外商民的保护概念,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山大王式的靠垄断航线收取过路费的水平上。换句话说,临高政权有“收钱保护”的意识,而其他海主们不过是“收钱不找事”。其中的高下是一望可知的。临高政权能够比大明政权得人心,其实也在于此。
达成贸易协定后,双方又就贸易商品和关税细则进行了谈判。范?德兰特隆知道公司最有兴趣倾销的是东印度群岛的香料,这是荷兰人少数几种可以大规模倾销的商品。荷兰人在东印度群岛已经形成了一个严密的作物收购、储存和销售网络。较之于稻米、木材,荷兰人最方便向中国供应的就是香料。而临高显然对香料不感兴趣。而且在先前的协定中已经确认了一般的货运量必须运载临高指定目录内的商品――这里面可没有香料。也就说他最多只能把剩下的运量全部用在香料上,而24%的关税完全可以使得香料贸易变得无利可图。
这位低级商务员竭尽所能的要求香料关税大幅度下调,至少下调到5%,但是司凯德对此无动于衷,尽管香料可以作为一种有用的转口贸易品,但是毕竟临高在大陆上从未销售过香料,在竞争上未必是现有分销商的对手。香料贸易如果变得有利可图,荷兰人才懒得运来其他商品。
最后双方达成妥协,即香料贸易的进口关税为12%,下调一半。范?德兰特隆知道要从香料上获取足够的利润是很困难得了。为此他不得不考虑向临高出口什么样的商品。如果无法找到合适的商品,公司就不得不考虑分给临高的白银配额数量。在和大明的贸易中,东印度公司输出的主要商品其实就是白银。
公司从***、波斯和欧洲运来得白银如同泻入黑洞一般的消失在与大明的贸易中。东印度公司一直希望扭转这一局面。从现在的局面来看,澳洲人比起什么都不需要的大明要需求旺盛的多,仅仅从这本指定货物目录来看东印度公司就可以运销多种商品。大宗货物里的木材和稻米都是从东印度可以有效获得的物资。稻米在东印度群岛尽管没有很大的出口潜力,但是在公司在暹罗拥有贸易口岸,当地的稻米十分充裕,完全可以开辟暹罗-临高的稻米贸易路线。
从澳洲人开列的清单来看,他们需要大量的金属产品。不过这点荷兰人无能为力。在东亚,除了铜是***的大宗出口商品之外,其他金属制品主要出口商都是大明。但是眼下要直接从***进口铜很难。荷兰-***的贸易最近其实是处于中断的状态下。看来有必要提请巴达维亚的评议会,能否尽快打通获得***铜的渠道。
澳洲人还指定他们运来多种颜色的优质呢绒、粗细麻布和皮革。不仅有本地区热销的鹿皮,他们对牛皮、羊皮等粗货也颇有兴趣。这些物品除了呢绒和麻布需要从欧洲启运之外,皮革可以从波斯的巴士拉起运――波斯有足够的皮革供应。
至于从临高的进口产品。范?德兰特隆已经做出了决定,首先是玻璃制品。临高产的玻璃制品包括镜子款式多,质量好,价格也较之于千里迢迢运来的欧洲货便宜。在东印度群岛、整个东南亚地区和波斯都有销路,可以充当运往各地的贸易商品。其次是临高的白糖。从英国人运到东印度的临高白糖的质量来说,这是他们从未见过的高级货。不仅远胜东南亚当地的各种糖货,甚至比一贯高质量著称的大明的福建、广东糖还要好。运往波斯和欧洲能卖高价。然后就是临高转销的大明产品。
范?德兰特隆和司凯德在转销这个领域内一拍即合。既然郑芝龙也好,刘香也好,与在大员的荷兰人的贸易都存在价格过高的问题,那么临高的澳洲***可取而代之。司凯德表示,他们可以“敞开供应”各种丝绸制品和生丝,以及荷兰人感兴趣的所有大明商品。
范?德兰特隆感到好奇,因为除了有权定期进入广州的葡萄牙人之外,还没有哪个国家的商人敢于夸下如此的海口。如果不依靠中国商人的自己的船只运输出港来进行贸易,欧洲人是很难获得足够的中国商品的。要知道迄今为止,荷兰人费尽力气在中国沿海所做得一切努力尚且无法达成这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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