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长乐坊,得机缘!(2 / 2)

像阿紫这种妖藤,是可以做法器的。

“凡人,这种灵植,你守不住的,说不定还会搭上一条命,不如趁早换一百灵砂,买丹药功法也好,还是直接兑换成银两,做一个富家翁,都是不错的选择。”

主事耐心有限,语气生硬。

“我不卖!”

陆安之皱眉:“你如果不收,我换别家!”

“哈哈,换别家?”

主事乐了:“你在威胁我?”

明明是我被你威胁好吗?

陆安之气的想骂娘,居然敢和我陆仙王耍强买强卖的手段,你知不知道我是仙王重生?

等我重登仙王之位,定灭你全家!

当然,陆安之也就是心里想想,这会儿头都大了,修士要强买强卖,他还真没地方说理去。

哎!

连修真界都是店大欺客的,祝你家早日倒闭!

“凡人,修士有很多可以搜索记忆的法术,你想不想尝试一下?”

主事呵呵。

修真界奉行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谁拳头大,谁有理,主事能给陆安之一百灵砂,其实已经算很厚道了。

再想想,只是走了一趟荒山古庙,花了费大半天时间,就赚了一百灵砂,绝对是超高的回报率了。

如果陆安之的目标,只是赚钱,那可以接受,但知道了自己曾经成就仙王之尊,威名无边,陆大郎的心气,便也高了起来。

这一世,怎么着也得比重生前混得更好吧?

“小兄弟,见好就收吧,普通的练气境散修,一个月也就挣百十来个灵砂,穷的连屌丝三件套都穿不起!”

伙计帮腔。

所谓屌丝三件套,便是索灵法衣、清醒束带,神行步履这三件最基础,最廉价的低端灵装。

其中索灵法衣,提供初级防护,价值八十灵砂,清醒束带,避免一些神魂法术侵扰,值五十灵砂,而神行步履顾名思义,就是可以让奔跑速度提升一些,便宜到凡人中的那些行脚商人都买得起。

毕竟走得快,遇到了劫道的匪徒,也能跑的掉。

因为廉价到在凡人世界也家喻户晓,再加上价格数目,这三件灵装也各自有了绰号,分别为索八、清五、崴脚履,合称屌丝三宝。

当然,对于凡人来说,还是极其昂贵的,可以做传家宝。

“我不卖了!”

陆安之没有犹豫,右手一伸:“灵果还我!”

“凡人……”

主事还要再说,一道略显沙哑的女声打断了他。

“永寿堂什么时候也开始强买强卖了?对方还是个凡人,你的脸呢?”

陆安之回头,便是一阵眼晕。

大!

实在是太大了!

说话之人是从药室走出的一位女子,大概二十七、八岁,鹅蛋脸,没有化妆,但是素颜依旧美艳动人,不过没人会注意她的容貌。

因为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时间,视线便会不由自主的落在她的胸前。

太伟岸!

太巨大了!

简直像是把两大大木瓜,一左一右,塞到了胸前的衣服里。

女子每走一步,大木瓜都颤颤巍巍,仿佛要掉出来似的。

“老板娘,你要管我们永寿堂的事?”

主事虽然称呼的是老板娘,可话语中满是轻蔑,因为这个女子是一个散修,境界不高,才炼气大乘而已,在二心桥街经营着一家杂货店,以此为生。

女子没有回答,而是冷着脸,直接念了一句诗号!

“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嚯!

药堂里的修士们,听到这句定场诗,都开始叫好起哄。

在修真界,有个不成文的惯例,念诗号就是要动手的前兆,也算是一种自报根脚!

告诉对方,惹不起,就赶紧滚。

摩娑素月,人世俯仰已千年,

鸿鹄再展,天地尽揽唯心安!

这是小仙州顶级豪门鸠摩宫的定场诗,这是一个全是妖修的宗门,出了名的好斗,嗜杀!

所以它家的定场诗也格外的有威慑力,等闲的散修,是决计不敢惹的,听到就会怂。

不过老板娘这句,显然是自己写的。

当然,个人修士,也可以有诗号,但如果战绩不够彪炳,就会成为笑话。

比如现在。

“哈哈,就凭你?白月蘅,你是要笑死我吗?”

主事余沧山皮笑肉不笑:“真以为我是吃素的呀,老子馋你这对柰子很久了,信不信老子明天敲你闷棍?”

陆安之皱眉,实锤了,这家伙绝对是个妖修,因为只有妖修,才会这么肆无忌惮,随心所欲。

“来呀,你当我白月蘅是吓大的呀?”

老板娘一撸袖子,便准备干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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