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这是你见朕的最后一面(为毛盟(2 / 2)

隋末我称王 不如安静 1700 字 7个月前

“投掷!”

杨侗眼见良机以成,呼喝着遥指杨公卿,盾牌缝隙处再次出现无数长矛,可这一回并非突刺,而是有大量长矛在阵中投掷而出。

噗!

最先冲上来的备身府军替杨公卿挡了灾被直接贯穿了身体,他身后那些人也没好到哪去,在如此近距离之下,根本不用去寻找抛物线的准头问题,直接用尽全力平直往前扔就行了,这玩意儿虽然没有绞车弩杀伤力大,但抡起一对一,绝对有让对手挨一下就起不来的能力。

投掷完长矛的士兵迅速后撤,抽出腰刀往后走去,那些还手握长矛的替补上来,军阵变换在喘息间立刻完成。

这就是杨侗必须在军阵内的第二个原因,他必须在军阵中指挥才能发挥这套盾阵的最大威力,毕竟这套阵法监门府军并没有演练过,哪怕极为简单,要是指挥不到位同样发挥不了威力。至于杨侗怎么知道的这东西,完全源于还在部队时一次对世界军事发展史的讨论,那个博古通今的连长对这套阵容推崇备至,总说‘最简单的就是最有效的’,而老杨则列举了无数我国精妙阵法来对抗这套蠢笨不堪的阵容,以此形成反驳。面对此情此景,那位连长并没有过多争辩,只说了一句话:“我也觉着咱们国家的军阵比国外强许多,哪怕是同时期对比。但是,每一种军阵都有自己的用法,在古代,遭遇战中这种军阵会让骑射拉扯至全员崩溃,会被投石车彻底砸碎,会被八牛弩直接击破……可若是这一切军械都无法发挥最大作用的时候,于巷战里呢?”

杨侗愣住了,他想象了一下那个场面,真到了人挤人的巷战,这古罗马最古老的军阵就是一台绞杀机器,杀人将如同割韭菜一样挥舞起死神的镰刀。

如今,这把镰刀握在杨侗手中。

长矛飞不出去了,杨公卿的人马已经扑到了阵前,他们正玩了命的挥刀劈砍眼前盾牌,还有人抽冷子趴在地上去砍监门府军的脚。可大隋的五边形长盾有一个特点就是底部平直、两侧如壶底微缩,当这长盾落地,盾顶尖锐处可露出缝隙搭架枪矛,每一个盾脚缝隙都可以探出武器对脚下进行绞杀,于是,杨侗耳朵里灌满了长矛入肉之声,眼前的尸体伴随着崭新长矛刺出与带着鲜血的矛尖回归时,尸体平铺成片。

杨公卿眼看着杨侗就在眼前却奈何不得已经快要气疯了,屡次想要靠近却偏偏被斜刺里阴险处刺出的长矛逼退,急的大喊:“王八蛋,有种你滚出来,看老子撕碎了你!”

杨侗在阵中凝眉而立,根本不顾阵后如何,冷静指挥:“进!”

排首长盾兵抬盾跨越过尸体上前一步,身后长矛兵见脚下尸体入阵不管死活先捅一顿再说。那些倒地者中有些人被捅动也不动,可有些打算装死的、只是受伤无法战斗的,就没有任何熬过这第二轮打击的机会了。

杨侗在盾牌后同样踏血前行,他每前行一步,身前都会发生一股战斗,长矛频繁刺出再收回总会带着浓重的血腥味,而比这盾阵更残酷的是,满脸是血的罗士信终于将酒楼二层拿了下来,此刻正端着弓弩准备对杨公卿进行猎杀。

嘣。

一支绞弓弩在战场上奏响了死神圆舞曲,劲道十足的弩箭斜插杨公卿队尾最末端,可以打七百步射程的绞弓弩在近距离高空作业下几乎是无敌的存在,在直接扎碎了一名头盔脱落的士兵头骨后,与血浆迸溅间刺入他身前那人前胸,一箭两命。

这玩意儿可是攻城利器,此刻用到人身上如同砍瓜切菜一般,否则杨侗为什么要以自身为吸引力给罗士信争取夺取它的时间呢。

“罗将军……”

“少废话,没看陛下被围了么,拿起弓弩,速射!”

罗士信不管楼下有多少人在打主意要将这栋楼重新抢夺回去,他只知道地上的备身府士兵手里有弓弩,背后箭娄中有箭矢,这些玩意儿对准了杨公卿的屁股就能让陛下好过一点,那还等什么?

听见绞弓弩声响与部下惨嚎的杨公卿顿时回过了头,他懊恼的咬着牙,刚才要是晚上一会儿先把袭击弓弩营的人干掉哪至于如此,可现在,说什么都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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