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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辉想乐不敢乐,肚子一鼓一鼓的,几乎把自个儿憋成内伤。
洛梓洋瞧瞧欧宇辰,又瞧瞧夙夜,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气。
兰姐的心情,就很复杂了,既有种“我家少爷很厉害吧”的小得意,又隐隐有些不悦。
她想不通欧宇辰为什么如此尽心尽力地维护夙夜。
她从二十几岁就在夙家做帮佣,一做就做了整整二十年。可以说,生命中最美好、最热情的时光,都是在夙家度过的。
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和心仪的男人组建过俩人的小家庭,对未来满怀期待和憧憬。
结果很快发现,那个表面光鲜的男人,真的只是表面光鲜而已,骨子里实在是烂透了。酗酒、赌博、□□……在一次次升级版的争吵中,他们的婚姻很快走到了尽头。
大概是那个男人给她心里留下了太大的阴影,后来再也没遇到能令她觉得,可以信任、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二十来年的光阴,流水似的哗哗淌过去了。
犹记得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她还暗暗庆幸,幸好没有孩子,不需要再跟那个烂男人有任何牵扯。
然而,随着年华渐渐老去,每当夜深人静,从熟悉的、事实上却并不属于自己的床上幡然醒来,听着空荡寂寥的室内,只有自己单调、乏味的呼吸声,难免感到孤独和失落。
欧宇辰和张晗玥都是她看着长的,当然是打心眼里把他们俩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疼爱。
所以对张晗玥一向不怎么喜欢、又对欧宇辰地位构成威胁的夙夜,她便有些同仇敌忾的不喜。
忠叔为人老实憨厚,没有兰姐那么多心思,眯着肥厚的肿泡眼,自顾自地在一边偷着捡乐。
打交道的时间不算短了,孟彦名知道孙启森心眼小,还死要面子,见他气得眼睛都快喷火了,惟恐他跟欧宇辰杠上,耽误正事儿,插话道:“尸体在哪儿?”
“跟我来。”欧宇辰习惯性拉着夙夜的手,掉头往厨房的方向走。
夙家的三个下人,对他们俩这副连体婴般的状态,早就见怪不怪,三个外来的警察却震惊了。尤其是叶子辉,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对于夙博罕当初把夙夜接回夙家一事,外人都是以“又有热闹可瞧啦”的兴奋心态,兴致勃勃围观之的。
在严彬一案中,夙夜虽然旗帜鲜明地站在欧宇辰那边,但是许多人还是不吝用最阴暗、最卑劣的想法揣测他的动机。
这些人当中,也包括孙启森,他固执地讨厌着夙夜,认定他是个心机深沉、可憎可厌、还蛮会“装”的小家伙,所以见到他们牵手的这一幕,半是嘲讽、半是轻蔑地撇了撇嘴。
孟彦名的想法,当然和他大相径庭。
瞅着两个少年自自然然牵在一起的手,摸着下巴,脑子里莫名其妙的,突然浮现出《诗经·邶风》中那句家喻户晓、早已被用烂了的名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读书的时候,国学学得还不错,知道这句诗的原意,其实并不是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是形容爱情,而是描写了将士们在上战场之前,彼此立下的誓约。
大意是:“今日我与你一同奔赴沙场,无论生死都要在一起,同甘共苦”——是指一种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兄弟情谊。
孟彦名暗暗思忖,夙夜不惜坐牢也要帮助欧宇辰脱罪,实在是傻瓜中的极品战斗机——傻透腔了,总不能奢望欧宇辰会和他一样缺心眼吧?
从利害关系来讲,他们俩根本就是被夙博罕硬送做堆的冤家对头。
恨不得把对方掐死才是正常的,没事儿就上演“哥俩好”的戏码,实在是不适合啊不适合。
他暗暗感慨着,跟在孙启森后面,进了厨房,一眼就瞧见了横陈在桌子上的塑胶盒,眼角顿时抽搐了下。
孙启森则沉着脸,低声咒骂了句:“他奶奶的!”
被害者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没有什么是比这更让人出离愤怒的。
忠叔他们虽然已经听欧宇辰大致说过,但跟亲眼目睹的感受毕竟不一样。
见到死婴的惨状,兰姐腿一软,几乎跌到,幸好洛梓洋手疾眼快,扶住了她。
到底当过兵,洛梓洋的心理素质显然比一般人强多了,依旧镇定自若,脸上的表情几乎没什么变化。
忠叔生就一副标准的悍匪恶霸相,五大三粗的身材,搭配两截齐刷刷的断眉、金鱼似的肿泡眼、肥嘟嘟的厚嘴唇,看起来凶相毕露。
其实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心地很好,也没什么脾气,很容易相处的。
摸着光溜溜的脑壳,他难以置信地叨咕:“这是啥子人干的哟,太缺德了,这也太缺德了……”
走在最末尾的叶子辉,被他们挡住视线,没瞧见装婴尸的盒子,倒是一眼就瞥见了盒子对面——那儿放着夙夜才吃了少半碗的炒面。
不是夙夜吃饱了,也不是他存心浪费欧宇辰的心意和手艺,看完那具婴儿尸体还能吃得下东西的,估计只有孟彦名那种神经堪比铁杵的人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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