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三十二 至高神套装(2 / 2)

界王 骷髅精灵 3194 字 1个月前

“殿下,您的意思我明白,此四人已经被您分析的一目了然,尽在掌握啊。”

啪……忽然一个耳光扇的主祭司目瞪口呆,连忙跪倒在地,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冒出来,一声不吭,都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

“加西亚,我把你弄到主祭司的位置上可不是让你拍马屁的,最近吉祥天女有什么异动吗!”

声音冷中透着平静,似乎随时都可以捏死这位新晋级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红衣主祭司。

可是被扇了加西亚却放下心来,如果圣子殿下真的不开心,他早就消失了,“殿下教训的是,神教进展的太顺利,以至于让属下生了骄纵之心,神教在乾闼婆的事业进展的很顺利,只是据属下观察,圣女殿下似乎有点不太一样,具体的还不清楚,但对把神教扩张到卡拉比不怎么上心。”

“卡拉比这边先不急,我们要把事情做好,做漂亮,尽量争取更多人的支持,只要一占据多数,这婆罗界就要变天了。”

“属下愿为殿下的大业贡献一点微薄的力量。”

加西亚主祭司恭敬的站着,面前的影子已经缓缓淡薄消失,心中也是骇然,刚刚那一巴掌扇的他全无防备,虽然就算知道也不敢躲,可是没想到圣子的秘术已经练到这个境界。

虽然圣子的力量已经消退,可是加西亚依然不敢怠慢,直过了好一会儿才直起腰,此时的卑微已经不见,缓缓走出大殿。

他现在是控制着乾闼婆族以及十几个附属族数百座神殿的最高祭司,当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在选择跟随圣女还是圣子上,加西亚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圣子,作为祭司他相信大梵天的存在,可相比来世,他更相信今世,再说圣子也代表着大梵天的另外一面,随着在人间界的时间增长,神教对世俗权利的要求必然会提高,他只能算是有先见之明,而有了圣子的支持,他在主祭司的竞争中获得了胜利,而他要做的就是为圣子发起圣战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尽管这跟圣女的旨意背道而驰,得罪吉祥天女,顶多被说上几句,可是得罪圣子,绝对死无葬身之地。

摸着脸颊,还是很痛的,话说回来,虽然圣子和圣女都不以真面目示人,但感觉圣女真的更像是神之子,而这圣子更像是魔王之子,神出鬼没,看样子即便是做了主祭司也不能掉以轻心。

王者,动一念,而天下大乱,血流成河,蝶千索夜战天之流只不过是匹夫而已。

本来夜战天有可能成为圣子的一个障碍,可惜这家伙太像他老子,执着于武道的至境。

夜摩天和枯血也都是神教大业的阻碍,只可惜两虎相争必然是两败俱伤,当夜摩天和枯血分出胜负的时候,也就是神教一统天下的时候。

暗因城,作为冥土和婆罗的新门户,本就有一定基础,还有小明王坐镇,这段时间的更是扶摇直上,那风头真是除了枯血的地盘,就数他了,但不得不说达达霍这小子够会做人,也有确实有手腕,不像乌达拉那个废物,被人干掉了,连自己人都没怀念的,暗因城已经发展成降三世明王的第二大城,而达达霍在降三世一族内的声望更是无人能及,刚开始达达霍来这里的时候,人们都以为这位不怎么求上进的小明王是闲着没事来玩的,现在才明白什么叫做真人不露相。

因缘来凤阁,这是暗因城最好的酒楼,当然也是娱乐一体,达达霍是个人物,发展经济就要荤腥不忌,这次更是请了婆罗四大名记之一的海青儿来此演唱三天,诚然论歌舞最好的,锦绣无双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可无双公主那是艺术,阳春白雪,是用来瞻仰的,更不是什么人能都看,如果想动什么歪脑筋,那绝对不客气,紧那罗的大军会灭九族,十族,但海青儿的可以看,还可以肆意的看,有本事透过衣服看进去也没事。

对人们来说,特别是有本事的,认为这是个雅事儿,连炽释天都在一些宴会上邀请过她们来表演,更是助长了四大名记的声威,炽释天也是个人物,给了她们金字招牌,有本事可以让她们自动投怀送抱,这更是让很多想展现自己魅力的男人们蜂拥而至,只可惜目前还没听说谁得手过,人家卖艺不卖身嘛。

什么样的女人最有诱惑力?

显然不是得不到的,锦绣无双,苏真就是得不到,也不是容易得到的,对于大多数人,这种很少机会得到的极品,才是最具有诱惑力。

达达霍在某些方面确实跟不动明王的思路很接轨,冥土在娱乐方面确实没法跟婆罗相提并论,所以特点花重金请来了四大名记中海青儿,海青儿自然不是钱就能搞定的,显然达达霍还是很有手腕和魅力。

今天也是海青儿在暗因城的最后一天,前两天都让暗因城的男姓生物为之疯狂,为了能一睹容颜听上一曲不惜一掷千金,但就算这样也很难排上队,甚至不少来冥土做生意的富商也去了,阿奴农和桑尼第一天就去了,男人们吗,有的时候就好这么一口享受。

当然四大名记除了长的漂亮,专吊人胃口,确实也是有真材实料的,比如说海青儿的歌舞,抛弃身份,和功法,和锦绣无双各有胜场,如果从擅长的范围上,可能海青儿还更广一些。

至于海青儿有没有紧那罗族的血统就无人知晓了。

夜战天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一壶酒一个小菜,能得到这么一个位置,夜战天也花了不少钱,当然这对堂堂夜叉王子来说肯定是九牛一毛,静静的等待着蝶千索的到来,其实这事儿一个人也完全可以,但在晨光之城见到蝶千索之后就突发奇想,如果蝶千索也去了,想来会更有意思。

想要打败一个人,就要了解他,夜战天连续败了三次,事不过三,在没有完全的准备,他是不会再轻易出手,而敢于面对蝶千索,也有助于他突破自己的心里障碍,夜战天的任何行动只有一个目的——更强!

很显然夜战天已经把蝶千索当成自己进军武道的重要一环,前提是蝶千索能跟的上他前进的步伐。

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夜战天自得其乐,在冥土没人认识他,这种感觉也很舒服,花生米不紧不慢的一颗一颗落入口中,小酌几口,更是自在。

这些东西是以前的夜战天彻底忽略的,而现在他才明白什么叫做入世,并不是打打杀杀就能成为高手,生活中的任何一个小的契机都可能触动境界的提升,关键是你是否进入了“入世”的状态,又是否真的明白。

难怪夜摩天以前不说,因为懂的人就是懂了,不懂的人,说了也是白搭。

忽然间,夜战天微微一笑,蝶千索来了!

“来,干一杯吧,冥土的酿酒工艺粗糙了点,但好在够烈。”

夜战天给蝶千索倒上满满的一大碗。

蝶千索也毫不客气的一饮而尽,“夜兄会选这个地方倒是让我吃惊。”

“呵呵,海青儿大家的歌舞也是一绝,机会难得,当然不能错过,倒是千索兄温柔乡中竟然没有荒废,倒是让我有点意外。”

夜战天丝毫没有客气的说道,两人算不上朋友,甚至除了战斗就没有其他的接触,可是却有种熟人的感觉,似乎也真不需要有什么顾忌。

蝶千索目光望着略显浑浊的酒,烈烈的气息让他很放松,“每个人最珍贵的东西都不一样。”

两人就这样你一碗我一碗的喝着,菜式简单的要命,让侍者的眼神有点轻视,花这么多钱上来看海青儿大家的表演,叫的东西却这么简陋,也真是抠门,看两人的年纪八成也是把所有家当都添了进来。

不得不说女人销魂也销钱。

蝶千索和夜战天自然不用急,孔雀明王会离现在还有一段时间,长生剑只是个潜在目标,能不能得手其实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两人也是借此机会一会冥土高手。

夜战天和蝶千索都不是对物质有特别要求的人,两人也并没有很多话,看似是喝酒,你给我一碗,我给你一碗,这其中可是有很大的玄机,每一个动作都是在互相对抗,气息牵引中自有玄妙,时间转瞬即逝,周围的吵闹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而人们的注意力也都在海青儿大家身上,时间快要来临的时候,众人的心情变得更加激动了。

每天都会有几个特殊的人物被请到楼上,可以和海青儿大家同处一室,并不一定是位高权重之人,多多少少都有点特殊之处,比如说特别有名的文人,他们的为文采似乎也为这些大家提供一些灵感,或者谱写一点特别好的词曲。

只不过在冥土这样的人物就不多了。

当……蝶千索和夜战天的碗撞在一起,声音并不是很响,可是奇怪的是,两个碗之间明明还有一点距离。

“千索兄着实让人佩服,无师自通,还能进步如此神速!”

“夜兄也是一样。”

两人在境界上都有了长足进步,尤其是都不在局限于力量本身,都开始修精神,可是没想到对方也都到达了这个境界,而且经过刚才的一番试探,都没露出丝毫破绽。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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