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2 / 2)

云中歌 桐华 4701 字 1个月前

云歌尾随在她们身后,刚要随她们一块儿出去,只见剑光闪烁,刺向她的胸膛。

她忙尽力跃开,却怎么躲,都躲不开剑锋所指,眼见着小命危险,一只手用力将她拽进了怀中,用身护住了她,剑锋堪堪顿在孟珏的咽喉前。

“各种女人,本王见得已多。这个女子刚进来时,本王就动了疑心,属下的回报确认了本王的疑心,她不是娼妓坊的人。”

私进长安的藩王都是谋反大罪,云歌听到此人自称本王,毫不隐藏身份,看来杀心已定。扫眼间,屋宇内各处都有侍卫守护,难寻生路。

孟珏对燕王刘旦肃容说:“未料到误会这么大,在下不敢再有丝毫隐瞒,她叫云歌,王上前几日还说到过想尝尝雅厨做的菜,她就是长安城内被叫作“竹公子”的雅厨。她和在下早是熟识,今日之事绝不是因为王上,纯粹是因在下而起,在下应该在她刚出现时,就和王上解释,只是当时一时糊涂,这些儿女情事也不好正儿八经地拿出来说,还求王上原谅在下一次。若王上不能相信,只能听凭王上处置,不敢有丝毫怨言。”

刘旦盯向云歌,孟珏揽着云歌的胳膊紧了紧,云歌立即说:“确如孟珏所言,我无意中看到他进了娼妓坊,想知道他在娼妓坊都干些什么,所以就跟了进来。可是王上屋前都有守卫,我根本不敢接近,没有听到任何事情,正想离开时,被一个稀里糊涂的女人当作了坊内的姑娘给送了进来,然后就一直糊涂到现在了。”

“王上,孟珏早已经决定一心跟随王上,她既是我的女人,我自能用性命向王上保证,绝对不会出任何乱子。”

“本王来长安城的事情绝对不许外露,孟贤弟若喜她容貌,事成后,本王定在全天下寻觅了与她容貌相近的女子给你。”

堂堂藩王想杀一个人,还要如此给孟珏解释,已是给足了孟珏面子。

孟珏却是一句话不说,搂着云歌的胳膊丝毫未松。

刘旦眉头微蹙,盯着孟珏,眼内寒光毕露。

孟珏面容虽谦逊,眼神却没有退让。

屋子内的寂静全变成了压迫。

不能束手就死!云歌的手在腰间缓缓摸索。

孟珏却好似早知她心意,胳膊微一用力,把她压在怀间,让她的手不能再乱动。

刘旦负于背后的手握了起来。想到正是用人之时,孟珏的生意遍布大汉,手中的财富对他成事很是关键,他的手又展开。

刘旦强压下心内的不快,命侍卫退下,手点了点孟珏,颔首笑起来,转瞬间,神情就如慈祥的长辈,“孟贤弟,刚看到你的风姿时,就知道你是个让女人心碎的人,果如本王所料呀!光本王就碰上了两个,你还有多少件风流债?”

云歌惊疑地看向孟珏,孟珏苦笑。

云歌醒觉自己还在孟珏怀里,立即挣脱了孟珏的怀抱,站得远远的。落在外人眼里,倒很有几分情海风波的样子。

孟珏苦笑着朝刘旦行礼谢恩,“王上这是怪在下方才的欺瞒,特意将在下一军吗?”

刘旦笑道:“孟贤弟还满意本王属下办事的效率吗……”

孟珏打断了刘旦的话,“在下谨记王上之情。今日已晚,在下就告退了。王上过两日离开长安时,在下再来送行。”

刘旦笑看看云歌,再看看孟珏,“本王就不做那不知趣的人了,你们去吧!”

云歌和孟珏一前一后出了妓坊,彼此一句话都没有说。

在一径的沉默中,两个人的距离渐行渐远。

走在后面的孟珏,凝视着云歌的背影,眼中情绪复杂。

走在前面的云歌,脑中纷纷扰扰,根本没有留意四周。

为什么藩王会隐身在京城妓坊?为什么孟珏会和藩王称兄道弟?为什么孟珏竟然能从藩王剑下救了她?他说自己只是生意人,他是有意相瞒,还是因为不方便直说?他用生命作保来救她,为什么?

太多为什么,云歌脑内一团混乱。

一辆马车飞驰而过,云歌却什么都没有听见似的,仍然直直向前走着。

等她隐隐听到孟珏的叫声时,仓促中抬头,只看见马蹄直压自己而来。

云歌惊恐下想躲避,却已是晚了。

最后她能做的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紧紧闭上了眼睛。

马儿长嘶,鞭声响亮。

云歌觉得身子好像被拽了起来,跌跌撞撞中,似乎翻了无数个滚。原来死亡的感觉也不是那么痛。

“云歌!云歌?你还没有死,老天还舍不得让你这个小坏蛋死。”

云歌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刘病已几分慵懒、几分温暖的笑容。夜色中,他的神情竟和父亲有几分隐约地相像。

短短时间内,生死间的两番斗转,心情也是一会天上,一会儿地下,莫名其妙地做了娼妓,还亲了嘴。

云歌只觉满心委屈,如见亲人,一下抱着刘病已大哭起来,“大哥,有人欺负我!”

云歌平日里看着一举一动都很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可此时哭起来,却是毫无形象可言,一副受了委屈的孩子模样,号啕大哭,一把鼻涕,一把泪。

孟珏看到刘病已扑出抱住云歌的刹那,本来飞身欲救云歌的身形猛然顿住。隐身于街道对面的阴影中,静静地看着抱着刘病已放声大哭的云歌。

刘病已为了救云歌,不得已杀了驾车的马。

马车内的女子在马车失速骤停间,被撞得晕晕沉沉,又痛失爱马,正满心怒气,却看到闯祸的人哭得一副她是天下最冤屈的样子,而另一个杀马凶手,不来求饶认罪,反倒只是顾着怀中哭泣的臭丫头。

女子怒火冲头,连一贯的形象都懒得再顾及,一把从马夫手中抢过马鞭,劈头盖脸地向刘病已和云歌打去,“无礼冲撞马车在前,大胆杀马在后,却毫不知错,贱……”

刘病已拽住了女子的鞭子,眼锋扫向女子。

女子被他的眼神一盯,心无端端地一寒,将要出口的骂语一下消失在嘴边。

马车内的侍女跌跌撞撞地爬下马车,大嚷道:“我家小姐的马你们都敢杀,赶紧回家准备后事吧!公主见了我家小姐都是客客气气……”看到刘病已正拽着小姐的马鞭,侍女不能相信地指着刘病已,“呀!你还敢拽小姐的马鞭?”

刘病已毫不在乎地笑看向侍女,侍女被刘病已的狂妄大胆震惊得手直打哆嗦,“你……你……你完了!你完了!夫人会杀了你,会……会灭了你九族。阿顺,你回府去叫人,这里我保护小姐,看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

那个小姐拽了几下马鞭,冷声斥责:“放手!”

刘病已笑放开了马鞭,“此事我家小妹的确有错,可小姐在街上纵马飞驰也说不过去。情急下杀了小姐的马,是我的错,我会赔马给小姐,还望小姐原谅。”

女子冷哼:“赔?你赔得起吗?这两匹马是陛下赏赐的汗血宝马,杀了你们全家也赔不起。”

侍女一瘸一拐地走过来,也大叫着说:“汗血宝马呀!当年先皇用同样大小、黄金打造的马都换不来一匹,最后发兵二十万才得了汗血宝马,你以为是什么东西?你恐怕连汗血宝马的名字都没有听过,可不是你家后院随随便便的一匹马……”

刘病已言语间处处谦让,女子却咄咄逼人,云歌心情本就不好,此时也满肚子火,“不就是两匹汗血宝马吗?还不是最好的。最好的汗血宝马是大宛的五色母马和贰师城山上的野马杂交后的第一代。听闻大宛当年给大汉进贡了千匹汗血宝马,这两匹应该是它们的后代,血脉早已不纯,有什么稀罕?有什么赔不起的?”

女子气结,一挥鞭子打向云歌,“好大的口气!长安城里何时竟有了个这么猖狂的人?”

刘病已想拽云歌躲开,云歌却是不退反进,劈手握住了马鞭,“有理者何需畏缩?事情本就各有一半的错,小姐却动辄就要出手伤人,即使这理说到你们大汉皇帝跟前,我也这么猖狂。”

女子自小到大,从来都是他人对她曲意奉承,第一次遭受如此羞辱,气怒下,一边狠拽着马鞭,一边想挥手打云歌,“我今日就是要打你,又怎样?即使到了皇帝面前,我也照打不误,看谁敢拦我?”

云歌虽是三脚猫的功夫,可应付这个大家小姐却绰绰有余,只一只手,已经将女子戏弄得团团转。

侍女看形势不对,对车夫打了眼色,跑得飞快地回府去搬救兵。

车夫是个老实人,又有些结巴,期期艾艾地叫:“姑……姑娘,这……这可是霍……霍……”越急越说不出话。

刘病已闻言,想到女子先前所说的话,猜到女子身份,面色微变,忙对云歌说:“云歌,快放手!”

云歌闻言,嘴角抿了丝狡慧的笑,猛然松脱了手。

女子正拼足了力气想抽出马鞭,云歌突然松劲,她一下后仰,踉跄退了几步,砰然摔坐在地上,马鞭梢回旋,反把她的胳膊狠狠打了一下。

云歌大笑,看刘病已皱眉,她吐了吐舌头,对刘病已说:“你让我放手的。”

刘病已想扶女子起来。

女子又羞又气又怒,甩开了刘病已的手,眼泪直在眼眶里面打转,却被她硬生生地逼了回去,只一声不吭地恨盯着云歌。

刘病已叹气,这个梁子结大了,可不好解决。

正在思量对策,孟珏突然出现,从暗影中慢慢走到光亮处,如踩着月光而来,一袭青衣翩然出尘。

他走到女子身侧,蹲了下来,“成君,你怎么在这里?我送你回去。”

霍成君忍着的泪,一下就掉了出来,半依着孟珏,垂泪道:“那个野丫头……杀了我的马,还……”

孟珏扶着霍成君站起,“她的确是个野丫头,回头我会好好说她,你想骂想打都随便,今日我先送你回去。只是你们也算旧识,怎么对面都不认识呢?”

云歌和霍成君闻言都看向对方。

云歌仔细瞧了会儿,才认出这个女子就是购买了隐席的另外一个评判。

云歌先前在娼妓坊上的妆都是便宜货,因为眼泪,妆容化开,脸上红红黑黑,如同花猫,很难看清楚真面貌。而霍成君上次是女扮男装,现在女子打扮,云歌自然也没有认出她。

自从相识,孟珏对霍成君一直不冷不热,似近似远。这是第一次软语温存,霍成君虽满腔怒气,可在孟珏的半劝半哄下,终是怒气稍平,任由孟珏送她回了霍府。

刘病已见他们离去,方暗暗舒了口气。

云歌却脸色阴沉了下来,埋着头大步而走,一句话不说。

刘病已陪着她走了会儿,看她仍然板着脸,犹豫了下,说:“刚才那个女子叫霍成君,是霍光和霍夫人最疼的女儿。霍夫人的行事,你应该也听闻过一点,一品大员车丞相的女婿少府徐仁,因为开罪了霍夫人的弟弟,惨死在狱中。刚才霍府的丫头说连公主见了她家小姐也要客客气气,绝非吹嘘,霍成君在长安,比真正的公主更像公主。若非孟珏化解,这件事情只怕难以善了。”

云歌的气慢慢平息了几分,什么公主不公主,其实她根本不怕,大不了拍拍屁股逃出大汉,可是有两个字叫“株连”,大哥、许姐姐、七里香……

云歌低声说:“是我鲁莽了。他即使和霍成君有交情,也不该说什么‘回头你想骂想打都随便’。”

刘病已笑:“原来是为了这个生气。孟珏的话表面全向着霍成君,可你仔细想想,这话说得谁疏谁远?孩子和人打了架,父母当着人面骂的肯定都是自己孩子。”

云歌想了瞬,又开心起来,笑对刘病已说:“大哥,对不起,差点闯了大祸。”

刘病已看着云歌,想要忍却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别生气,我已经忍了很久了,你脸上的颜色可以开染料铺子了。”

云歌抹了把脸,一看手上,又是红又是黑,果然精彩,“都是那个老妖精,她给我脸上乱抹一阵。”

刘病已想起云歌先前的哭语,问道:“你说有人欺负你,谁欺负你了?”

云歌沉默。一个鬼祟的藩王!还有……还有……孟珏!?想到在娼妓坊内发生的一切,她的脸又烧起来。

“云歌,你想什么呢?怎么不说话?”

“我,我没想什么。其实不是大事,我就是,就是想哭了。”

刘病已笑了笑,未再继续追问,“云歌,大哥虽然只是长安城内的一个小混混,很多事情都帮不了你,可听听委屈的耳朵还是有的。”

云歌用力点头,“我知道,大哥。不过大哥可不是小混混,而是……大混混!也不是只有一双耳朵,还有能救我的手,能让我哭的……”云歌看到刘病已衣襟的颜色,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唯有平常心相待,既不轻视,也不同情,才会用“混混”来和他开玩笑,甚至语气中隐有骄傲。其实不相干的人的轻视,他根本不会介意,他更怕看到的是关心他的人的同情怜惜。

暗夜中,一张大花脸的笑容实在说不上可爱,刘病已却觉得心中有暖意流过。

不禁伸手在云歌头上乱揉了几下,把云歌的头发揉得毛茸茸,蓬松松。

这下,云歌可真成了大花猫。

云歌几分郁闷、几分亲切地摸着自己的头。

亲切的是刘病已和三哥一样,都喜欢把她弄成个丑八怪。郁闷的是她发觉自己居然会很享受被他欺负,还会觉得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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