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有匪君子,如圭如璧(1)(2 / 2)

云中歌1:绿罗裙 桐华 2944 字 1个月前

一路东行,云歌心中暗赞,难怪大汉会被赞誉为天朝,市井繁华确非一般国家可比,新奇的玩意儿也比比皆是。

但云歌自小见过无数珍玩异宝,父母兄长都是不系于外物的人,所以再稀奇的东西,她也顶多就是多看一眼,于她而言都是身外之物。一路最留心的倒是最日常的吃,但凡听到哪个饭庄酒店的东西好吃,必定要去尝一尝。

唉!爹爹、娘亲、哥哥都不要她了,她干吗还要为了他们学做菜呢?

虽然心中满是郁闷,可自小到大的习惯哪里那么容易说改就改?

云歌仍然禁不住每到一地方就一家家酒楼跑着。

遇见上好的调味料也总是忍不住买一点揣在身上。

满心哀怨中,会红着脸暗想,不做给三哥吃,可以做给陵哥哥吃。

因为心中烦闷,她常扮了乞丐行路,既是存了好玩的心思,也是因为心中难过,存了和父母赌气的心思。只觉得自己越是落魄邋遢,似乎越能让父母难受,也才越能缓解自己心中的难受。

云歌出门时,还是天寒地冻。一路游玩到长安城时,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

刚到长安城外的少陵原,云歌就听闻七里香酒楼的酒很是有名,所以决定去尝一尝这个七里香怎么个香飘七里。

还未到酒楼,就看到酒楼前围着不少人。云歌心中一喜,有热闹可以看呢!

可看热闹,人人都很是喜欢,个个探着脖子往里挤,云歌跳了半天脚,也没有看到里面究竟是什么热闹。

云歌看了看里八圈、外八圈围满的人,抿嘴一笑,从袋子里摸出昨日刚摘的鱼腥草,顺手揉碎,将汁液抹在手上,探着双手往人群里面挤。

鱼腥草,顾名思义就知道味道很是不好闻。前面的人闻到异味,再瞅到云歌的邋遢样子,都皱着鼻子,骂骂咧咧地躲开。

云歌一路顺风地占据了最佳视野,而且绝对再无人来挤她。

她往嘴里面丢了一颗酸梅,拢起双手,瞪大眼睛,准备专心看戏。

一个和云歌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子,容貌明丽,眉眼间颇有几分泼辣劲,此时正在斥骂一个年纪比她们略小的少年。女子一手握着扁担,一手拧着少年的耳朵,“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偷钱?”

少年衣衫褴褛,身形很是单薄,被女子气势所吓,身子瑟瑟发抖,只是频频求饶,“许姐姐,你就看在我上无八十岁老母,下无八岁娇儿,孤零零一个人,饶了我这一次……”

女子满面怒气,仍然不住口地骂着少年,一面骂着,一面还用扁担打了几下少年。

少年的耳朵通红,看着好像马上就要被揪掉。失主想开口求情,却被女子的泼辣厉害吓住,只喃喃地说:“算了,算了!”

云歌一路假扮乞丐,受了不少恶气和白眼,此时看到少年的样子,又听到孤零零一个人的字眼,立即起了同病相怜之情。

正琢磨着如何解救少年,七里香的店主走了出来。因为人全挤在门口看热闹,影响了做生意,所以店主出来说了几句求情的话。那个女子好像和店主很熟,不好再生气,狠狠瞪了少年几眼,不甘愿地放他离去。

女子把挑来的酒卖给店主后,仔细地把钱一枚枚数过,小心地收进怀中,拿着扁担离去。

云歌眼睛骨碌碌几转,悄悄地尾随在女子身后。

以为没有人留意,却不知道她在外面看热闹时,酒楼上,坐于窗边的一个戴着墨竹笠、遮去面容的锦衣男子一直在看她,此时看她离开,立即下了楼,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

云歌跟着那个女子,行了一段路,待走到一个僻静小巷,看左右无人,正打算下手,忽闻一声“平君”,云歌做贼心虚,立即缩回了墙角后面。

一个身材颀长,面容英俊的男子从远处走来。

穿着洗得泛白的黑袍,脚上的鞋满是补丁,手里拎着一只毛几近光秃的鸡。

他的穿着虽然寒酸落魄,人却没有丝毫寒酸气,行走间像一头狮子般慵懒随意。眼中隐隐透着高高在上的冷淡,可他脸上的笑容却满是开朗明快,流露着人间平凡升斗小民的卑微暖意。

尊贵、卑微,冷淡、温暖,极其不调和的气质却在男子的隐明间

融于一身。

云歌气恼地瞪向拎着鸡的男子,心却立即漏跳了一拍。

虽然举止笑容截然不同,可这双眼睛……好熟悉!

即使在灿烂的阳光下,即使笑着,依然是暗影沉沉,冷意澹澹。

可是云歌知道,如果这双眼睛也笑时,会比夜晚的星光更璀璨。

那个叫平君的女子掏出藏在怀里的钱,数了一半,递给拎鸡的男子,“拿着!”

男子不肯接受,“今日斗鸡,赢了钱。”

“赢的钱还要还前几日的欠账。这是卖酒富余的钱,我娘不会知道,你不用担心她会唠叨,再说……”平君扬眉一笑,从怀里掏了块玉佩出来,在男子眼前转悠了几下,又立即收好,“你的东西抵押在我这里,我还怕你将来不还我吗?我可会连本带利一块儿算。”

男子扬声而笑,笑声爽朗。他再未推辞,接过钱,随手揣进怀里。

又从平君手里拿过扁担,帮她拿着,两人低声笑语,一路并肩而行。

云歌脑中一片迷茫,那块玉佩?那块玉佩!阳光下飞舞着的游龙和当日星光下的一模一样。

她发了一会儿怔,掏出随身所带的生姜块在眼睛上一抹,眼睛立即通红,眼泪也是扑簌簌直落。

云歌快步跑着冲向前面并肩而行的两人,男子反应甚快,听到脚步声,立即回头,眼睛中满是戒备,可云歌已经撞在平君身上。

男子握住云歌的胳膊,刚想斥责,可看到乞儿的大花脸上,一双泪花盈盈的点漆黑瞳,觉得莫名的几分亲切,要出口的话顿在了舌尖,手也松了劲。

云歌立即抽回手,视线在他脸上一转,压着声音对平君说了句“对不起”,依旧跌跌撞撞地匆匆向前跑去。

平君被云歌恰撞到胸部,本来一脸羞恼,可看到云歌的神情,顾不上生气,扬声叫道:“小兄弟,谁欺负你了?”话音未落,云歌的身影已经不见。

男子立即反应过来:“平君,你快查查,丢东西了吗?”

平君探手入怀,立即跺着脚,又是气,又是笑,又是着急,“居然有人敢太岁头上动土!刘病已,你这个少陵原的游侠头儿也有着道的一天呀!不是传闻这些人都是你的手下吗?”

云歌支着下巴,蹲在树荫下,呆呆看着地上的玉佩。

几个时辰过去,人都未动过。

本来还想着进了长安,没有了发绳该怎么找人,却没有想到刚到长安近郊,就碰上了陵哥哥。

人的长相会随着时间改变,可玉佩却绝对不会变。

这个玉佩和当年挂在陵哥哥腰间的一模一样,绝对不会错!玉器和其他东西不一样,金银首饰也许会重样,玉器却除非由同一块玉,同一个雕刻师傅雕成,否则绝不可能一样。

还有那双她一直都记得的眼睛。

来长安前,她想过无数可能,也许她会找不到陵哥哥,也许陵哥哥不在长安,却从没有想过一种可能:陵哥哥会忘记她。

可现在,她不敢再确定陵哥哥还记得那么多年前的约定,毕竟那已是几千个日子以前的事了。

而当年他不肯给她的玉佩,如今却在另一个女子的手中。

云歌此时就如一个在沙漠中跋涉的人,以为走到某个地方就能有泉水,可等走到后,却发现竟然也是荒漠一片。

茫然无力中,她只觉脑子似乎不怎么管用,一边一遍遍对自己说“陵哥哥不可能会忘记我,不可能”,一边却又有个小小的声音不停地对她说“他忘记了,他已经忘记了”。

云歌发了半晌呆,肚子咕咕叫时,才想起自己本来是去七里香酒楼吃饭的,结果闹了半日,还滴水未进。

她拖着脚步,随意进了家面店,打算先吃些东西。

店主看到她的打扮本来很是不情愿,云歌满腹心事,没有精力再戏弄他人,扬手扔了几倍的钱给店主,店主立即态度大变,吩咐什么做什么。

面的味道实在一般,云歌又满腹心事,虽然饿,却吃不下。正低着头,一根根数着面条吃,店里本来喧哗的人语声,却突然都消失了,寂静得针落可闻。

云歌抬头随意望去,立即呆住。

一个锦衣男子立在店门口,正缓缓摘下头上的墨竹笠。

一个简单的动作,他做来却是异样的风流倜傥、高蹈出尘。光华流转间,令人不能直视。

白玉冠束着的一头乌发,比黑夜更黑,比绸缎更柔顺,比宝石更有光泽。

他的五官胡汉难辨,棱角比汉人多了几分硬朗,比胡人又多了几分温雅,完美若玉石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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