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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马文旭就在交趾城内的各大酒楼和青楼盘桓,宴请一茬又一茬的客人。
洛澜比马文旭更忙,不光要出席各种宴会,还要操心暗中收购棉籽的问题。
当然了,洛澜作为掌柜的,肯定不会亲力亲为,而是让人找来翻译官,把这个任务交给了翻译官。
这个翻译官不是交趾本地人,而是从几百里外过来的行商,所以他不光会说交趾话,还会说大康话。
最重要的是,当初老汪第一次来交趾的时候,从土匪手中救过他的命,这次过来缺少翻译官,老汪就派人去之前那个小城去找,还真找到了对方,于是对方就成了洛澜的翻译官。
这个行商当初跟着老汪他们一路从山里杀出来,不光杀过土匪,还杀过想要敲诈的当地官员,所以双方算是一条船上的人,是值得信任的人。
行商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家乡周围活动的,从县城或者郡城批发一些日常物资,然后挑着下乡去卖。
封建时代交通不便,百姓去一趟集镇比较困难,这种行商等于替百姓去集镇跑个腿,赚的是辛苦钱。
但是因为活动范围小,比较安全。
还有一种行商就是那种出远门,把一个地方的物资带到另外一个没有的地方,赚取差价。
这种行商赚钱更多,但是因为要长途跋涉,比较危险。
如果遇到不讲理的土匪,不光货物要被抢,可能连命都保不住了。
所以不管大小行商,都是能说会道心思玲珑之辈,这个行商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洛澜每次交给他的任务都完成的非常出色,从来没有出过问题。
知道之前大笔购买棉籽已经引起了土司的注意,为了避免被土司注意,翻译官没有让人去粮店大宗购买,而是雇佣了一批当地的小行商,让他们去周边村镇去收购。
交趾温度比较高,不需要棉花保暖,虽然有农民种棉花,但是种植者不是很多,单户人家也不会种植太多,一般都是各家各户种一点用来榨油。
这种小规模收购棉籽的过程很慢,积攒了三四天也就攒了七八百斤,唯一的好处就是安全。
收购了这么几天,根本没人察觉,就连被翻译官雇佣的小行商也没有多想,以为翻译官只是买一些棉籽来榨油呢。
按照金锋之前在试验田的种子用量,一亩地用三到四斤棉籽就够了,七八百斤够种两百多亩地。
雇佣的毕竟是当地人,洛澜还是有点担心事情走漏风声,于是便让人去通知郑驰远留下的那个亲卫,让他联系水师安排快艇过来取货。
当天夜里,老汪带着十几个镖师,偷偷的把棉籽背到了海边。
此时已经有五六艘快艇等在海边,郑驰远在船上闲着无聊,也跟着过来了。
看到老汪他们只背了几百斤棉籽过来,郑驰远不免有些失望。
“老汪兄弟,我们来了五六艘船,你们就弄了几百斤种子过来?”
“郑将军您有所不知,城里各个粮仓粮店里的棉籽,之前都被洛澜姑娘收得差不多了,这些还是派人去周边村子里去收的。”
老汪解释道:“洛澜姑娘说了,这是第一批,后边再收到了,您再来拉。”
“那为什么不多攒一点一块拉呢?”郑驰远皱眉问道。
“还不是担心被当地人发现了嘛?”老汪解释道:“洛澜姑娘说了,三四斤棉籽就够种一亩地了,这些种子够种几百亩,先送上船更保险一些。”
“那行吧,”郑驰远叹了口气,安排水师士卒把棉籽背进船舱。
接下来每隔三四天,洛澜就会通知水师来运一次棉籽,为了不浪费运力,后来几次除了棉籽,每次还多了几千斤稻种。
稻谷属于食物,随便一个粮店都能买到,购买起来就简单多了。
于是堂堂东海水师摇身一变成了暗夜中的走私者。
这种运粮方式虽然不快,但比远征队当初用人力背粮快多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洛澜就往船上送了七八千斤棉籽和几万斤稻谷。
洛澜和郑驰远都松了口气。
有了这些种子打底,就算最后那些仓库里的种子取不出来,他们也不算白跑一趟了。
洛澜甚至有点后悔之前太招摇了。
知道走私这么方便,之前就不让人租仓库了,直接从粮店手里购买棉籽和稻种,然后尽快送到楼船上就行了。
那时候没有被当地官府盯上,粮库里的棉籽也足够多,有这么久时间,恐怕早就把舰队所有楼船都装满了。
不过世上没有后悔药,而且如果真的那么做了,未必不会被当地官府察觉。
所以洛澜只是感慨一下,并没有过于纠结。
经过这段时间的忙碌,马文旭那边也终于有了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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