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清空了身边的人,沈鹤当真背着手溜达起来。
“诶,老哥,咱废弃的货都搁哪儿呢?”
他路过抬着玻璃板匆匆往A区走去的两名工人,上前搭话。
那工人扛得吃力,沈鹤这样挡着他的去路,令他更是恼火,“3号仓库里,爬开点,别挡着道!”
沈鹤憨厚地点着头,一面道歉,一面往三号仓库跑去。
孟汐突然出声:“你该不会是觉得孙良会把凶器藏在玻璃中吧!”
沈鹤弓着身子,观察着摄像头,找了个斜对角方向,几步闪身进了3号仓库。
“这也未尝不可。”
“玻璃那么透明!怎么藏啊!除非直接用玻璃杀人!”
回想起受害者的致命伤……
用玻璃也不是办不到,只是要砸到这种程度,首先玻璃很容易碎,那么玻璃碴容易留在现场或者死者的皮脂里,更甚的直接就划破凶手的皮肤,留下血液。
其次,能做到的玻璃质量不能太轻,那么砸碎时的动静也会比较大,容易引起宾馆隔壁左右人的注意。
综上来说,玻璃作为凶器的可能性并不大。
毕竟这是一桩显而易见的精心谋划过的杀人案,孙良不应该用这么容易留下线索的道具。
沈鹤正一个箱子接一个箱子地翻找着东西,突然手机铃声响起,吓得孟汐在他身体里都打了个激灵。
是傅雪臣的电话。
沈鹤前几个小时通知了傅雪臣,让他去接应司正,吃烧烤就一个人也太诡异了。
傅雪臣便按照沈鹤的要求,在和司正会面后,拨通沈鹤的电话,两头都保持着语音畅通。
沈鹤按下静音键,从口袋里掏出蓝牙耳机戴上。
准备好一切,才缓缓按下接听键。
下一秒,傅雪臣爆炸般的笑声从耳机里炸开。
别说孟汐了,就连沈鹤本人,都被震得有些头疼。
“沈鹤,你知不知道!阿正的车里摆了一整套少女漫画!哈哈哈哈哈!笑死我啦!”
沈鹤感觉自己额角久违的突突直跳。
还不等他开口,电话那头又传来了什么东西敲击到脑袋瓜的声音。
“你笑屁啊,看少女漫画怎么了!我这叫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靠!你小子!跟你说多少遍了,不要动我的脑袋,造型弄坏了!你个看少女漫的筋肉变态男!”
“你脑袋上这黄澄澄的发带,还有骚气冲天的白裤子,咱俩谁像变态啊!”
眼看着两人斗嘴斗个没完了。
沈鹤在这头清了清嗓子,“闹够没。”
三个字,仅仅三个字,那头的两个人立马就安静了下来。
“闹够了,就办点正经事,孙良今天在玻璃厂,孙平说不准会提前到店准备,你们小心点,别暴露身份和意图。”
那头司正立马回应:“知道了鹤哥,你放心吧。”
“你自己在玻璃厂也小心点,孙良见过你!”
沈鹤轻轻“嗯”了一声,随后闪身钻到了货架后方,他刚刚听到有人靠近的脚步声。
那人好像搬着重物,哼哧哼哧地走进来,将一箱子货物放到地上后,他并没有直接离开仓库,反而是扶着腰,站在另一侧的货架前喘息。
此时,他的电话震了震,男人费劲地从工装裤口袋里掏出手机,查看完信息后,将手机随手丢在一边,揉着自己的腰,数起了货架上的箱子。
“老孙,没搬完呢!人呢!”
外头传来一道粗砺的嗓音,似在咆哮,货架前的男人赶忙应道:“诶!我在仓库里!”
“在仓库里蹲坑呢,赶紧出来帮忙!快点啊!”那声音急切地催促,语气也很是凶恶,男人只得扶着腰往外快跑几步。
可他却把手机落在了仓库里。
那手机背面朝上,没有锁屏,沈鹤靠近将手机拿起时,在通话记录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孙平。
这是孙良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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