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怨气(2 / 2)

顽贼 夺鹿侯 1172 字 7个月前

听着曹耀的话,他轻笑一声:“那贼子哪儿配得上这么好的刀,是那围子里良家子弟的佩刀,让他得了还不到一个时辰。”

“我打算把这刀带回家去,哪儿都好就是装具丑,回去换个装具当传家宝,至于用——”

刘承宗拇指推开梅花四瓣紫铜刀格,拔出那把刚擦拭干净的雁翎刀伸展了:“还是咱的官造顺手,那山西刀崩口太心疼。”

再好的兵器也是消耗品,战斗技巧能尽量减少刀身磨损,但在战斗中崩口仍极为常见,哪怕价格及高的宝刀也不例外。

其实在刘承宗心里,很抗拒使用比较好的兵器。

战斗是押上身家取人性命的凶险之事,要全力以赴心无杂念,一旦动手时还琢磨心疼兵器、保护兵器,那他离死就不远了。

雁翎刀擦拭后重归镜面的刀身,刃部清晰露出两处经过研磨弥补的小缺口,那是去年随部队到塞外烧荒,跟河套蒙古人在遭遇战中意外拼刀子留下的。

至于这次战斗,虽然他射死白鹰子后也动了刀,但贼人没几个经过正经训练,何况被马队奔踏而来夺了气势,实在过于慌乱。

就算告诉贼人他要出刀,放手让人去挡他们都挡不住,马背上拖刀过去就行,也不用出死力气奔着骨头砍。

雁翎刀只是沾了点血,再就是不知哪个中刀的倒霉蛋身上挂了铁器,给刀身镜面添了两道无伤大雅的细微划痕。

曹耀还沉浸在杀死白鹰子的喜悦里,瞧着那柄雁翅刀看了又看,嘴里还一直叨叨:“我看这蒙古十字刀格也没啥不好,多好的刀,就落这贼子手里了。”

“狮子你说这世道怪不怪,穷人连婆娘和女娃娃都只能卖给别人才能活命,自己还是吃不饱饭,没准到死连个后代都没有。”

他举着雁翅刀,眯起眼仔细观赏着刀上马牙锻打纹,瞟了刘承宗一眼:“这富贵人家,都不必是官宦世家,就是个荒郊野地小村子的大户,瞧瞧人家的刀——”

“搁以前保定那帮不上阵的京营勋贵手里,就这刀的锻工,你好赖磨磨就能卖五十两。”

曹耀想说的不是这个,他放下刀缓缓入鞘,看向刘承宗:“穷人能不嫉妒、能不嫉恨?”

说着,他把这柄口中值白银四十两的刀归入鞘中,稳稳地挂在红旗背上,还拍了两下:“还活着的百姓已经很愤怒了,只要时机一到,今日这个村庄就是明日所有村庄。

辽东乱了、陕西再乱,天下都会乱起来,世道只会越来越坏,跟你们那个叫李鸿基的驿卒弟兄一样想着当顺民只能饿死。

等饿得没力气再想别的,饿死都是活该,趁有力气的时候就该去洗劫别人。”

刘承宗乐了,从粮车上轻快的翻身下来,这曹管队还在这统一战线呢。

今日的战斗毫无疑问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两队边军都是鱼河堡的问题士兵,依然能对两倍乃至三倍乌合之众拥有绝对优势。

说句不好听的,长期吃不饱饭的一队边军对三百乌合之众有碾压的战斗力,等他们吃饱饭,能干的事儿可就多了。

打个县城都未必不可能。

刘承祖觉得这家伙就是想打县城,他笑的开心极了,摆手道:“还是先回黑龙王庙山,穷苦百姓嫉妒富人很正常,是人都会嫉妒比自己好的,也想变更好,或多或少,这不是问题。”

“问题是如今穷人变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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