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程毓喉头一梗,再说不出话来。他用力闭了一下眼睛,顿了几秒,才继续道,“你走吧,别来找我了,也别再说想我这种话了。”
周宏远拽了拽自己的头发,他弯下腰,底下头,双手扶住程毓的肩膀,“叔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求你,求你原谅我吧。”
程毓别过头去,不看他,眼泪却再控制不住地往下滴。周宏远心猛地一缩,他伸手去擦,那一滴接着一滴的眼泪,全都打在他的手背上。
周宏远突然好怕。曾经被周云伟打得体无完肤时、曾经被李艳华骂得浑身发颤时,无数次被邻里嘲笑、被同学欺负时,他统统没有那么怕、那么慌。他好怕永远地失去面前这个人,更怕这人把他彻底当做灰尘、当做垃圾,随手两下便轻描淡写的弹走。可程毓分明是这世上最爱他、最疼他的人啊。没了程毓,他不知道还有谁肯容纳他肮脏而卑劣的灵魂,没了程毓,他不知道自己最深处的眷恋与懦弱该藏身何处,没了程毓,他不知道还有谁会爱他、而他又能爱谁。这一刻,他不再是什么劳什子的上市主导人,不再关心万清集团的一地鸡毛,他只是一个想拥有、想挽回的男人,拼尽全力却求之不得。他不记得自己的宏图大志了,更忘记了那些荣耀与光辉,他只想回溯过去,抱住十年前那个彷徨无措、痛苦焦躁的程毓,告诉他一切都是自己的错。
自私是他,卑劣是他,功利是他,世俗是他,他一路高歌猛进、披荆斩棘,他踩着无数人的尸体,他跨越在道德的边缘,他以为自己拥有了无数,直到这一刻他才恍惚明白,原来自己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可怜虫。他拿到了世界名校的学历,进入了全国首屈一指的公司,年纪轻轻便成了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他住进了豪华的公寓,穿上了几万块的衣服,可这一刻的他与当初那个跪在庭院中等待人施舍等待人收养的小男孩又有何区别。
一切一切的杂念都化作乌有,识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留住这个人······
周宏远牵了一下程毓的手,眼中似有千言万语,而下一秒,他直直的跪了下去。
程毓睁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眼前跪下的男人,他的嘴张了又合,一时间惊地不知该说什么好,他用力往上拉了拉周宏远,半天才从口中挤出句,“你这是干什么!你快起来!”
周宏远铁了心,他盯着程毓,仿佛要将他的每一寸肌肤,每一种表情都印在心上,“叔叔,你再收留我一次,再收留我一次好不好?”若是爱上一个人不足以低至尘埃,那么加上数不尽的愧疚与亏欠,加上十年的荒唐够不够?如今的周宏远甚至不敢再求一句原谅,他只要程毓再收留他一次,他只要这扇大门还能为他敞开。
电梯运作的声音钻进程毓的耳朵,他甚至能听到对门大婶在电梯里滔滔不绝地说着细碎琐事,他火急火燎,一时间额间甚至都冒出了一层层的汗水,他唯恐周宏远这副样子被人看着了,平白惹得耻笑,压低声音道,“你起来啊,要来人了!我答应你,我收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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