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戳中嗜好(2 / 2)

奋斗吧明珠 耕耘的云 1618 字 7个月前

“早晚有一天,上千公里的距离,只要短短几个小时就到,两地之间寄熟食,甚至生鲜也没关系。”

魏明珠在信里很坚信这一点。

程诚想那得多少年以后啊,拿飞机寄东西?

就算最发达的美国,也没有这么败家的。

她让程诚要吃饱穿暖,不能因为年轻身体好就不爱惜身体,又说自己想要和白珍珍合伙干点啥生意,问程诚这姑娘是不是可靠。

白珍珍?

是白志勇的妹妹。

白志勇都来单位好几年了才提干,如今级别还在程诚下面。

这人的个人素质比较突出,性格却很冲动,明明之前就有提干的机会,却被白志勇的性格毁了……这样的人不一定能当多大的干部,程诚也不想和他并肩作战,就怕他那个人英雄主义冒头,在关键时刻毁了计划。但当朋友的话,程诚还是挺信任对方,白志勇是恩怨分明的人,程诚恰好就对他有恩。

他的妹妹,应该值得信任吧?

程诚反复把信看了两遍,依依不舍放下信纸,把外套脱下试穿了羊剪毛背心。

再穿鸭绒服,他不一会儿就热的满头大汗。

在程诚单位里确实没啥穿鸭绒服的机会,程诚爱惜地将衣服脱下来挂好。这是他媳妇儿的心意,可不能弄皱弄脏。羊剪毛背心倒是可以穿在正装里面,又薄又贴身,程诚动了动也不影响活动。

魏明珠寄来的红枣有好大一包,信阳毛尖也有几大罐,程诚拿出一颗红枣塞在嘴里,又甜又糯,枣核还特别小。他吃完一颗,忍不住又吃几颗才停下——程诚有个不好对别人说的秘密,他喜欢吃甜食!

他的口味重到啥程度呢,刚出锅的白面馒头,刷上一层厚厚的芝麻酱,在撒上一层绵白糖……程诚一个人能吃光一大盘。他小时候就喜欢拿手指蘸白糖吃,还被家人收拾过,他爸说他又怂又娘气,程诚慢慢就把嗜甜的毛病改了。

哦,或者说藏的更深。

明珠咋看出来他喜欢吃甜食的?

难道是上次在火车站,自己给明珠买枣时顶着看的时间太久?

程诚又摸出一颗红枣放嘴里。

别管咋知道,哪怕是巧合呢,说明明珠注定该是他媳妇儿呗。

茶叶程诚不太喜欢,这几罐信阳毛尖他得喝到啥时候?放坏了也是浪费明珠的心意,程诚想了想,趁着天黑时给自己领导送了一罐去。

领导打趣他,“听说你处对象了”

“嗯,豫南的人,这茶叶就是我对象寄的,给您尝尝。”

一共有五罐茶叶,和红枣一样,魏明珠多准备就是为了让程诚能送送人。吃独食是挺不好的行为,哪里都需要人际交往……当然,你处在啥样的级别,也就顶多和顶头上司分享下土特产,不能直接越级送礼。程诚也没给魏明珠提过自己的级别,魏明珠以为他就是个新人,20岁的年纪,就算被提干了,顶天就是个小干部吧。

程诚可不是小干部!

在单位里他无需讨好太多人,就是领导,也是有本事,对程诚也不错,程诚才尊重对方。

除了领导,程诚和隔壁老方不太对付,不过和其他人关系处的还不行,也分了一罐茶叶关系好的干部。

剩下的3罐茶叶咋办?

程诚不可能给下属,也不会给讨厌的老方。

他想了想,把两罐茶叶打包,忍痛分出一半红枣,转寄回了家里——男人有了媳妇儿忘了娘,有个好媳妇却也同样叫人成长。程诚直接给钱的时候多,买东西往家里带的时候少,红枣和茶叶分给其他人心痛,自己亲爹亲妈还是能尝一尝的。

像他这样的儿子哪里找去,要不是下手快,他爸妈哪能提前享受到儿媳妇的孝敬。

瞧瞧隔壁老方,连个对象都没有,家里父母恐怕连头发都愁白了

从豫南省寄东西到京城慢,从程诚单位上把东西寄回家就快了,他都不用找邮局,托人把东西往市里一送,就放到他妈的单位门口,自然就能取。

程诚打电话也没说啥,就是朋友送的特产,他让父母也尝尝。

关慧蛾挂了电话,嘴上的笑一直忍不住。

关慧蛾没啥大本事,可她就是命好。

会投胎,会嫁人,生个儿子也优秀的不得了。说起她家程诚,其他同龄人真是十个捆起来也不如他长脸。小时候调皮捣蛋,十几岁就工作,按关慧蛾的意思找个轻松安全待遇好的单位,程诚偏偏没听家人的话。刚进去就表现的特别优秀,结束新人训练后被领导放在身边,就程诚那综合素质,按部就班等几年也会提干……后来有了任务,程诚却主动到了危险的第一线。

火线提干,犹如坐火箭的晋升速度,外人羡慕,关慧蛾却担心的整夜睡不着觉。

每一次提拔,都意味着程诚立功了。

立功是咋立的?没有谁的功劳是轻轻松松的,立功都是拿命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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