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墨言的狗头军师宋斯云也在场,早就摩拳擦掌,蓄势以待,准备惊艳全场。
他的礼物是一件水墨山水旗袍,由云锦裁制,质地细腻,色泽鲜艳。
最重要的是旗袍上的画是由国画大师张远山亲自绘制。
这已经不单单是一件旗袍了,可以算得上是一件举世无双的艺术品。
这件礼物确实如宋斯云想象的一样,惊艳了全场。
他看到傅二爷柔和了几分的眉眼,忍不住骄傲。
这半年的礼物他可没白收。
今天是傅墨言生日,宋斯云却送了件旗袍,搁在其他场合,旗袍再华贵,也成了羞辱。
但所有人都知道傅家少夫人尤爱旗袍,而傅二爷唯夫人命令是从。
这件礼物才是真的送到他心坎上了,没看见一直冷峻的眉眼竟然破天荒透出几分柔和?
身边侍从收起礼物时,傅二爷侧头问南笙:“老婆,喜欢吗?”
南笙含笑睨着他,“二爷的生日礼物,问我喜不喜欢做什么?”
傅二爷从善如流,并不掩饰眼底的欲望,“老婆,我很喜欢。”
他勾着南笙的腰低语,“等生完孩子,穿给我看?”
南笙扯开他不正经的手,轻嗔了他一眼。
“穿不穿得上另说。”
刚说完话,就看到南洛在秦黛的帮助下抱着一只黑灰色的阿拉斯加进来。
狗狗毛发柔顺,样貌憨萌可爱,脑袋上别着一只蝴蝶发卡,乖乖巧巧窝在南洛怀里。
南笙看到这条狗,顿时乐了,嘴角的弧度抑制不住上扬。
甚至忍不住把某个人的脸往上代入。
南洛也跟着笑,“姐夫,这只阿拉斯加我挑了半个月,是我见过最可爱的一只,以后可以和小宝宝一起玩!”
傅墨言还没意识到不对劲,轻轻颔首,“前段时间你姐姐确实说过要买条狗来养着。”
至于为什么是阿拉斯加,傅二爷从不关心这点小事。
南笙出乎意料的喜欢这只狗。
小家伙才两个多月,身体并不小,满身柔软毛发,不动的时候两只眼睛上扬,小脸像是板着一样,高冷姿态十足。
动起来浑身的毛毛都在飞舞,整个狗狗都是钝形的,一蹦一蹦,小舌头哈哈吐着,憨萌可爱。
赢得了在场多数女性的喜爱。
南洛带着小阿拉斯加在草坪玩,身边有不少夫人小姐,好几个都是傅墨言的远房表姐表妹,笑声悦耳清脆。
南笙在不远处的太阳伞下休息,视线也一直盯着阿拉斯加,笑的整个人都是柔和温暖的。
傅墨言应酬完朋友,端着红酒靠近,虚着眼睛扫了眼远处。
南洛正在和小阿拉斯加玩球,一人一狗格外开心。
看着看着,傅二爷眯起了眼睛,“这么喜欢狗?怎么不早说?”
如果南笙喜欢,他早就买上十只八只放在家里养着了。
南笙捂嘴轻笑,眼眸波光流转,斜睨着他,“二爷不懂,洛洛这个礼物,送的很是时候。”
早一点看到阿拉斯加,南笙未必喜欢,毕竟她那时和傅墨言关系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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