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内心多单纯啊,有一个梦想,就可以心无旁骛的去努力追求,没想过差距,没想过现实。
那时的爱慕,简简单单,只要每天都能看到穿着白色的T恤、戴着耳机漫步在阳光下的他,就觉得很幸福,很满足。
那时候的她,很喜欢那种感觉,心脏’砰砰砰’的,好像要跳出来了似的。
纪安宁盯着照片,打开记忆的盒子,一抹带着几分羞涩的笑意,在她明亮的眼眸里,绵绵流长。
……
因为脖子上的那些痕迹,纪安宁周末两天基本上没有出房门,都以身体不舒服为由,在房间里躺着,等夜深人静,大家都睡觉的时候,她才去厨房找点吃的。
草莓种的容易,但是消失的也快,到了周一,有些浅痕都已经消失了,深的变浅了。
为了遮住,纪安宁翻出了厚衣服,找了好久,才终于找到一件相对来说薄一点的高领线衫,驼色的,双层领,可以完完全全将那些痕迹遮住。
“纪安宁,你脑子没毛病吗?”
她缩着脖子下楼,出师不利,一下楼梯便撞上了纪若芊。
纪若芊看到她穿上了高领线衣,皱眉看傻子一样的鄙夷眼神看着她。
“这两天感冒,我想穿的暖一点。”
纪安宁淡淡的回了纪若芊一句,面无表情的从她身边走了过去。
有那么几分傲娇。
纪若芊目光跟着纪安宁,嫌弃的不得了,“神经病一样,到学校丢我们纪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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