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不能轻易放过他(2 / 2)

关昕林月儿 原来是我 1641 字 6个月前

至于周局长那边要怎么做关昕就管不着了,夏琳已经被救回来了,接下来他要处理的事情就是让石鑫恢复清白。

关昕正思考着要怎么让石鑫恢复清白的时候,钟政的秘书卢浩然已经从苏倩那边搞来了一些消息。

这苏倩听到夏琳被人绑架时,也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了什么事情,惊恐万分的关上了门。

卢浩然再次敲门苏倩根本不给开门,然后还让卢浩然赶紧离开,不要去找她的麻烦。

想想这苏倩能够露出这样的表情,肯定是没有干什么好事。

说不定就是做贼心虚的表现,关昕心里面想这苏倩也肯定是知道夏琳被绑架的事情,否则不会做出那样的表情。

再结合大黑小黑说的事情,更不难说这件事就是胡彦斌策划的。

“周局长那边已经打算起诉胡彦斌绑架勒索罪,关昕,你是当事人,你肯定是要出庭的,到时候你有什么就说什么,千万不要客气。”

钟政接到周局长关于胡彦斌绑架勒索事情的最新进展,因为这个事情毕竟没有死人,所以这件事的处理办法就是起诉胡彦斌,通过法院进行判刑。

而钟政呢想到关昕是这件事的当事人,也是被勒索的对象,着实应该要出来处理这件事。

“好。”

关昕原本以为周局长会把对方给抓起来,谁知道就因为没有死人这个关系,没有办法上升到刑事案件,只能够按照民事案件来处理。

关昕面对着这样的结果并不是很满意,在得到钟政通知之后,他联系很久没有联系的原泽,让他从帝都飞来平江。

这原泽还真是随传随到。

关昕那边一说,他就立马从帝都赶到了平江。

原泽一到平江之后,立马进行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在知道对方进行绑架勒索的行为之后,原泽也是把这件事定性为民事案件。

关昕有些不服气,为什么这件事就这么定性成为了民事案件了?

“关昕,这件事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它都是民事案件的性质。毕竟人质没有出现意外,关押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不能进行否认。但是想要把它定性为刑事案件的话也是可以的,只要出现暴力恐吓当事人,以及伤害当事人的行为,都是可以按照刑事责任来定性。”

原泽了解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听到周局长没有立马抓对方的时候,就知道这件事不能按照刑事责任来定性。

“这有没有暴力恐吓当事人的事情我不知道,我现在只想知道说胡彦斌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在关昕看来过程不重要,结果才是最重要。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勒索财务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泽背诵出了一段的刑法条例,关昕听着这处罚还是很严重。

“原律师,你说的这个条例适用于胡彦斌吗?那家·伙并没有直接参与进来,只是教唆那两个人绑架而已。”

关昕心想这条例要是能够适用于胡彦斌就好了。

“教唆他人绑架在法律上被视为共犯,甚至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便是主犯,起次要作用就是从犯。不过从周局长那边了解到的情况来说,胡彦斌属于买凶绑架,这就是起到主犯的地位。像这样的就和那两个人一样,起到了共犯的行为,也可以按照绑架勒索罪来算。”

原泽按照刑法规定的内容给胡彦斌进行了定罪处理,关昕一开始还以为胡彦斌会被判很轻,但是有了原泽的话之后,关昕这才知道胡彦斌会被判同样的罪。

“那就好,这样的人不在监狱里面待上几年的时间,简直太对不起他做的事情。”

关昕想着胡彦斌之前肯定做了不少的坏事,只判他是十年八年的实在是太便宜他了。

“关昕,你之前不是有被他给派人教训一顿吗?这个事情可以作为辅助,让法官同情你们,从而给胡彦斌判处更高的惩罚。”

原泽知道什么时候什么事情对他们非常有利,而胡彦斌之前对关昕做的事情加上现在的事情足以让他在监狱里面带上更长的时间。

“原律师,你看让胡彦斌受多少重的刑罚合适就给他安排多重的刑罚,不能让他们觉得哦我们好欺负。”

关昕想很有可能就是因为上次太过纵容胡彦斌,没有给他一点的教训,所以他才会这么的放肆,才会这么的有恃无恐。

既然这样,那就好好教训教训一下对方,让对方知道知道一下厉害。

“好,我现在就进行安排。”

原泽嘴角微微一扬,犯在他手上的人,没有一个能够逃得了的。

关昕把胡彦斌的事情刚交给原泽处理,就听到夏琳打电话给他,要见他。

听到夏琳两个字,原泽没好气的笑了笑,“关昕,看不出来,你走到哪里都有桃花劫啊,这一回又是哪里的姑娘?”

(斗破小说网https://www.eceshu.com)最全最新的小说在线免费阅读网。